張姓工友在台北地院5樓負責清潔、遞送公文等工作,表現和態度良好,部分法官還曾集資致贈歲末獎金作為鼓勵,他感激在心,又見到工作忙碌、用餐時間不固定的法官無法方便加熱食物,於是自掏腰包提供一台微波爐放在辦公室供大家使用。
豈料,台北地院多年來未設有微波爐,主要是電氣設備及線路較為陳舊,使用任何電器皆有限制。總務科職員發現辦公室微波爐是張姓工友擅自安裝使用,違反用電規定,且張姓工友對來源用途說詞反覆不一,違背信任基礎,遂向派遣公司反映已不適任。
此消息傳出後,在法院內部法官論壇引起爭論,40多名法官發起院內連署,希望能幫張姓工友保住工作,院長黃國忠也承諾「會找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北院30日表示,張姓工友向北院表示「已反省並檢討違規疏失之行為」,保證日後遵守規定,不會再犯,因此,北院同意即日起再派張姓員工回院其他科室提供工作。
北院表示,外傳工友「被離職」,是誤會且與事實不符,張姓工友是勞務承攬包商(派遣公司)派駐,院方無權解雇及懲戒,僅能告知廠商關於違反工作規則的情形,張姓工友事發至今仍在職,並未遭廠商辭退,直到9月22日休假完畢,廠商繼續媒合各機關單位,為其找尋派駐單位,也未主動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