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酒吧鬥毆致死案來助陣的葉姓男子,被依殺人罪判刑8年。13日上午母親跟律師陪同,站在最高檢察署前希望司法還清白。
社會 2021.10.13 15:50 臺北時間

沒動手被當殺人共犯 助陣男遭判刑8年喊冤

記者|許致誠、阿貢亞麥

澎湖在2018年發生一起酒吧鬥毆致死案,當時死者遭人持球棒打成重傷,送醫後不治死亡。警方逮捕3名凶嫌,經過司法審判,動手的主嫌判刑14年最重,另一名友人也判刑10年,不過其中來助陣沒動手的蔡姓男子,也被法官認定見死不救,判刑8年確定。讓他和家屬喊冤,沒有動手殺人卻要被判重刑,13日上午跨海來到高檢署,希望檢察總長能幫忙提出非常上訴。

由母親跟律師陪同,站在最高檢察署門口高喊口號,希望司法機關能還他清白,因為這名黑衣青年,被控殺人罪,遭判刑8年,即將入獄。

葉男媽媽說:「不合理判決,希望檢察總長,還我兒子清白,不要浪費寶貴青春。」被告律師拿出當年監視器,還原事發經過,當天晚間,陳姓死者手持鐵棍,想趕走酒吧裡的顧客,但角落兩人跟他發生肢體衝突,找來朋友助陣,葉姓被告拿著鋁棒到場,眼見狀況不對,明明有伸手攔阻動手友人,最後卻仍被依殺人罪定罪,判刑8年。

被告辯護律師陳又新說:「葉想說承認在場助勢,是不是可以輕判,一審傷害致死判8年,勘驗內容,文字紀錄,有很大問題。」原來2018年,當時年僅22歲的葉姓男子,因為朋友在酒吧遭人攻擊,他被找去助陣,沒想到卻因為被當成共犯,得面臨8年的牢獄之災。

被告葉男說:「謝謝大家關心,再幾天我就要,我只能說很遺憾,我沒有阻止成功。」打死人的蔡姓男子,被高院判刑14年10月,另一名劉姓男子10年,沒動手的葉姓男子,只因為「助陣」就被判8年,上訴最高院,法官卻認為他有勸阻義務,卻放任朋友打死人,駁回上訴。

葉男媽媽說:「為何法官認定我兒子傷害別人,這3年來,希望還我兒子清白。」葉姓被告,即將在19日入獄,家屬認為救人卻被入罪,因此跨海喊冤,希望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讓案件能有轉圜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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