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寵物犬,揮舞著台灣國旗,在合歡山主峰標牌前合照,10月20日,一名謬姓網紅在臉書上秀出帶著愛犬去爬合歡山照片,但帶寵物進入國家公園和森林遊樂區已經違法,照片遭人檢舉,林務局依法開罰。
因為2013年7月台灣爆發狂犬病,為防範疫情擴散,全國各大國家公園和森林遊樂區,明令禁止犬貓等寵物進入,林務局也規定,從2018年開始,到2022年7月底,全國24處森林育樂場域步道不能攜帶貓狗,或是各種哺乳類寵物。
民眾表示:「我是不知道,可是我感覺是說,寵物的話有可能不好控制,不曉得牠下一步的話會有什麼行為,如果是我的話,我是感覺我不會帶牠進去到那個地方。」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副處長盧淑妃指出:「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或特別景觀區,南橫公路沿線是除外的。」盧淑妃說:「最主要是為了要降低干擾生態環境,也就是防範人畜共同的疾病、維護環境品質和其他遊客的權益。」
森林育樂場域不開放寵物入園,違者除了依國家公園法最高開罰3,000元罰鍰外,還會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5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鍰,提醒飼主們得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