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新歌〈玻璃心〉放上YouTube 3週,點閱率突破2,600萬,如今他更是一夜進帳台幣2,400萬,靠的就是非同質化代幣NFT。黃明志:「我還寫了一首歌獻給NFT。」
簡單來說,藝術創作者可以透過NFT,以區塊鏈販賣自己的作品,黃明志將自創曲〈GO NFT〉放上架,短短3小時100首全售完,之後再度上架100首〈玻璃心〉,一個晚上賺進約85萬美金(約新台幣2,366萬元),當中〈玻璃心〉序號1買家花38萬台幣購入,已經喊出想以45萬美金轉賣。
但除了黃明志之外,其實今年歌壇早就悄悄吹起這股NFT熱潮。創作歌手小玉兒也曾將歌曲DEMO放上NFT拍賣,她認為對創作者來說更有保障。小玉兒:「重點是它(NFT)的每一筆交易紀錄,是全球系統是有在做紀錄的,是不會作假的,這個也是智慧財產權的一個保障,不只不怕被盜版下載,還能免去第三方抽成。」
但以消費者角度,明明免費就能線上收聽,為何還要花大錢購買?區塊鏈營運管理Jason:「他其實買的不是那首歌本身,他買的是那首歌的產權,如果他做的作品將來越來越值錢,那我擁有的那一份產權,它也會越來越值錢。」
買下音樂,等於得到數位收藏品的虛擬保證書,黃明志進軍NFT,也讓大眾一窺加密藝術的新興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