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錫堃在臉書發文表示,這幾天有不明人士冒用他的照片與名字,在臉書跟LINE上創了假帳號,以「個人臉書」的名義要求加好友,並私訊要他人加LINE的帳號,並且還有詐騙取財的意圖。
游錫堃強調,這些帳號為「假帳號」,不是他的「個人臉書」也不是「LINE帳號」,自己有公開使用的帳號僅有臉書藍勾勾認證的粉絲專頁,提醒大家不要受騙。目前已由幕僚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正式報案,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
最後游錫堃指出,冒名社群進行詐騙的行為,可能觸犯偽造文書、《著作權法》第91條,還有《刑法》第339條之4的加重詐欺罪,會被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最高可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轄區中正一分局獲報後展開追查,發現「錫堃 游」等2個相關疑似帳號,中正一分局已通知臉書公司,目前其中1個帳號已經關閉。初步了解,該假帳號引導民眾加入通訊軟體後,再聯繫並意圖詐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