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綱維17日召開記者會重申,自己真的有意願重整遠航,沒有要廢照,並再次強調民航局沒有管轄權卻做出撤照處分,造成遠航一系列營業損失,導致所有投資都泡湯,千多名員工頓失工作,民航局應負有國賠責任。
2019年12月遠航無預警停業,民航局於2020年1月31日撤銷遠航營運許可證、收回航權,遠航不服,在當年2月提出訴願,交通部訴願委員會當年5月26日一度認定民航局程序不符,撤回有關廢證處分,事後民航局補正程序,交通部正式廢照。
遠航今年1月15日提告交通部,本月24日將再度開庭,張綱維表示,希望與交通部達成和解,讓遠航復飛,並透露已經找到好幾組投資人,預估可投資10億到30多億元,若復照並經五階段認證,將可恢復營運、投入目前備受看好的貨運市場;否則,將在12月13日前依交通部訴願會「決定書」提出國賠。張綱維表示,遠航受有實質損失20億元、執照損失20億元、商譽損失10億元,總計50億元。
對此,民航局僅回應,遠東航空公司目前尚有7架飛機停放在國內3處機場,為了機場觀瞻與安全,請張先生儘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