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會議建議長者追加第三劑疫苗。(資料照片)
生活 2021.11.29 14:30 臺北時間

「6大族群」間隔半年可接種第三劑 最快年後開打

記者|鏡新聞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9日表示,針對新冠肺炎疫情,「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建議,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與工作者、醫護人員等,應於第二劑疫苗接種6個月後,追加接種第三劑,其他18歲以上民眾若有疫苗,也可經醫師評估後接種第三劑,提升保護力。指揮官陳時中說,最快明年1月1日開打,但仍要再評估。

指揮中心表示,「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建議,考量COVID-19疫苗接種後,免疫保護力可能隨時間下降,為積極因應變異株對國內防疫威脅,降低疫苗感染與感染後重症風險,建議已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之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與工作者、醫護人員、防疫工作人員、第一線高感染風險工作人員及容易感染與疾病嚴重風險者(即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九類),應於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6個月後,追加接種第三劑疫苗,其他滿18歲以上民眾可以評估自身感染風險以及接種意願,經醫師評估後接種第三劑疫苗,提升保護力。

指揮中心說明第三劑規劃。

指揮中心說明,會中經專家檢視目前國外COVID-19疫苗接種後保護力追蹤情形及各國追加劑接種政策與接種實務作業,評估雖完成兩劑COVID-19疫苗後可以快速提升免疫保護力,有效預防COVID-19病毒感染、及感染後重症與死亡風險,惟疫苗保護力會隨著接種時間逐續下降,加以COVID-19病毒不斷變異,即便完成兩劑疫苗後,仍有突破性感染(breakthrough infection)之風險,故建議完成兩劑疫苗接種之民眾,應於第二劑接種6個月後,追加接種第三劑COVID-19疫苗。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外各國對於追加劑接種廠牌尚無明確建議,指揮中心將持續收集國內外相關臨床實驗與研究數據以及各國接種建議,並視國內疫苗接種與供應情形,規劃接種作業後,再提供民眾進行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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