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放寬健保復保的規定,國人返台恢復戶籍後,可持續納保且不須等待6個月。(資料照)
生活 2021.12.01 15:21 臺北時間

疫情肆虐!2年未返台遭遷出戶籍者 「健保復保」無需等6個月

記者|劉易蕊

攝影|鏡新聞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有部分旅居海外國人已2年未入境,因《戶籍法》規定,戶籍被強制遷出,影響全民健保及國民年金權益。對此,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1日指出,健保部分,國人返台恢復戶籍後,可持續納保且不受6個月等待期限制,海外國人也可向勞保局提出從寬採計資格,審核通過者可續領老年年金、遺屬年金與身心障礙年金。

一、全民健保部分之因應措施:

  1. 可持續納保: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包括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2. 返國納保不須等待6個月:自107年1月1日起戶籍遷出國外且全民健保退保者,於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期間返國恢復戶籍時,得從寬自恢復戶籍之日參加全民健保,不受6個月等待期之限制。

二、國民年金部分之因應措施:

  1. 可持續納保: 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者(不處理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因出國2年以上,遭戶政機關遷出戶籍,致喪失納保資格,可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自退保之日起接續納保,繳納保險費。
  2. 年金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