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遭收押禁見後仍動作不斷。(資料畫面)
社會 2021.12.06 12:26 臺北時間

律師曝高嘉瑜遭逼供影片長19秒 已掌握林秉樞散布親密照證據

記者|張憶漩

攝影|鏡新聞

4日高嘉瑜前男友馬文鈺開記者會,爆出林秉樞手上有施暴高嘉瑜後,再用她的手機錄下的「逼供影片」。對此,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6日中午出面說明,表示上午已將2大新事證遞交新北檢。對此,檢方也證實已經收到相關證物,但證物內容不便多說明。

馬文鈺在4日下午的記者會上揭露脅迫書、逼供影片等內幕,並表示會將影片,透過律師交給承辦檢察官,加告一條強制罪。依照預告,律師李永裕6日上午8時45分,派一位助理到新北檢送一份「高嘉瑜遭林秉樞逼供影片」等光碟資料給承辦檢察官。

檢方證實:「律師事務所人員於今日8:45分左右聯繫本署承辦股書記官將相關證物送至本署,書記官將送收發室簽收,證物內容不方便說明。」

6日中午11點30分,李永裕召開記者會說明,表示6日上午至新北地檢署遞交新事證的主要分兩部分,一是高嘉瑜遭逼供的影片,二是高嘉瑜被迫寫下的脅迫書,也就是媒體說的自白書。李永裕強調,「不能說是自白書,這就是脅迫書,是在被脅迫下所寫的不實內容」,並透露影片拍攝和被迫寫下脅迫書的時間點皆為11月12日,稱高嘉瑜被打得奄奄一息後,先是被拍攝逼供影片,接著被迫寫下脅迫書,目前相關事證都已遞交給檢方。

李永裕透露,高嘉瑜遭逼供的影片約19秒,當時高嘉瑜全身是傷躺在床上,聲音聽起來很虛弱,對於林秉樞的提問只能回答「是」,若不回答就會挨打。 李永裕也說,目前已經掌握林秉樞散布親密照片的證據,至於散布的對象還在查證,而被害人的情況則不便說明,相關事證亦已遞交地檢署做進一步的查證。媒體追問,外傳高嘉瑜遭林秉樞逼供的影片有兩次,李永裕回應:「比較有明顯證據是11月這次,媒體寫到6、7月那次還在跟高委員了解。」至於是否將對林秉樞提告新罪名?李永裕表示,檢察官聲請羈押林秉樞的罪名達7項,目前提告罪名未增加,但犯罪事實增加。另外,疑似遭到林秉樞藏匿的關鍵「白色豆腐頭」下落,李永裕則未正面回應,僅說「比較重要的是豆腐頭裡面的記憶卡」。

此外,週末有PTT網友發現,林秉樞的維基百科資料,曾被一個IP登錄在國發會的用戶更改,該用戶將「曾與林秉樞合照或互動的名人」新增了台北市長柯文哲、副總統賴清德以及「館長」陳之漢。北市國民黨議員徐巧芯反查,判斷此IP可能與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有關聯。

國發會立即發出聲明,指社群媒體文章「疑似匿名用戶透過政府IP(117.56.178.41)修改維基百科事件」,說明如下:

一、國發會為政府網際服務網維運機關,故多數中央機關IP均以本會名義登錄,117.56.178.41並非國發會使用之IP。

二、該IP (117.56.178.41)屬交通部公路總局對外上網線路使用, 經IP使用機關(公路總局)查證後回覆:12月2日當日117.56.178.41線路並無連結至維基百科IP(103.102.166.224)的紀錄。

三、詳細IP連結情況,將由IP使用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持續了解釐清。

公路總局隨後也說明,117.56.178.41確為其對外上網的其中一IP,但清查防火牆紀錄,當天(2日)該IP確實沒有連線至維基百科(103.102.166.224)。但公路總局也表示,會再了解維基百科是否有上述IP以外的IP,若有必要也將再協請相關單位調查,並將視需要適時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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