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實驗報告內有提到,個案自述被老鼠咬到,第一次被咬後有做快篩,是陰性,第二次被咬就沒有再提高警覺,直到11月26出現症狀,12月4日症狀加劇,12月8日味嗅覺異常才去採檢。陳時中指出,P3實驗室若做實驗過程有意外情形,都有通報程序,是否有疏漏,要等待報告結果出爐。
陳時中表示,目前看起來個案在職場染疫的可能性最高,社區感染可能相對低,職場內則區分為辦公室與實驗室,初判風險區是在實驗室中,至於感染源是否為實驗鼠,還是因環境汙染被感染,還要釐清個案的病毒序,與實驗室採驗的檢體定序是否相符,再做進一步判讀。
另外,案16816確診後,有2名自主健康管理者出現症狀,陳時中表示,一名是與案16816男友同大樓的民眾,不過採檢結果是陰性,另一人則是與案16816的足跡重疊,自行快篩為陽性,但PCR檢測是陰性。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補充,國際上有少數新冠病毒「由動物傳人」的案例,去年11月丹麥首次發現水貂大規模感染新冠病毒變異株,下令全面撲殺境內水貂,後續蘭和波蘭也報告了有水貂傳人的新冠病毒案例。
羅一鈞表示,實驗環境中,貓、雪貂、果蝠、倉鼠、貉和白尾鹿等動物,也可將新冠病毒傳染給同物種的其他動物,而靈長類也有可能感染新冠病毒,因此動物將新冠病毒傳染給人的可能性一直都有,但仍屬於比較少見的感染途徑,也不是造成全球疫情流行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