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驚傳一起飛官出任務撞山殉職事件,如今國賠判決出爐。(軍機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空軍官網)
社會 2021.12.16 11:50 臺北時間

F-16飛官出任務撞山殉職 北院判國賠466萬元

記者|許行君

2018年6月4日國軍進行漢光演習時,由空軍少校吳彥霆駕駛的F-16戰機於任務中失聯,最後不幸在新北市瑞芳區五分山撞山殉職;吳的父母事後訴請國賠,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空軍司令部應賠償吳父母共466萬4,655元,可上訴。

2018年6月4日漢光演習時,花蓮空軍F-16戰機飛官吳彥霆,當時擔任假想敵「攻擊軍」,但吳彥霆從花蓮基地起飛後,原本要繞到基隆外海,再模擬對大台北、基隆港發動戰機空襲任務,無線電均未傳出異狀,不料卻於當日下午1時43分,在基隆粗坑附近山區失聯,最後不幸撞山。

空軍通報國家搜救中心,空軍及空勤總隊均派出直升機緊急搜尋,陸軍六軍團及基隆警、消立即派員進入山區搜尋,傍晚發現疑似吳員的部分遺體及肩章,六軍團證實吳員不幸殉職。

去年監察院進行調查,認為戰管、航管人員有違失;吳彥霆的父母事後向空軍司令部訴請國賠,同案分別求償1,089萬餘元、1,110萬餘元,北院認定空軍司令部確有疏失,扣除撫卹等金額後,判應賠償吳父222萬4,748元、吳母243萬9,907元,但由於事涉國防機密,判決事實及理由不予公開,全案可上訴。

空軍16日回應,對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正針對慰撫金、撫養金等敗訴事項,研擬提出上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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