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與李靚蕾雙方財產分配引矚目。(資料畫面)
生活 2021.12.20 19:21 臺北時間

離婚爭產 律師:婚前協議若違公序良俗恐無效

記者|劉子維、魏林彥

持續追蹤王力宏與李靚蕾的離婚風波,雙方如何分財產,王力宏在中午的道歉聲明中提到,會將房產過戶給李靚蕾;李靚蕾之前在聲明中解釋,自己曾簽下不對等婚前協議,現在只要求個3孩子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律師表示,兩人在美國登記結婚,婚前協議的內容,各州法院判決不同。以台灣來說,如果有簽婚前協議,可被判無效。

昔日一家五口甜蜜合照,如今已成絕響,王力宏最新聲明,仁愛路4.8億豪宅過戶李靚蕾名下。財產也是兩人交鋒重點,王力宏星期天深夜發文,從2020年底開始談離婚協議,最後雙方簽定的版本約1.5億人民幣,包括洛杉磯房子一半,投資股票一半等,但李靚蕾還是覺得太少。

李靚蕾卻秀出文件,證明自己贍養費一毛沒要,房產和股票是雙方各自原有的財產,跟王力宏討的,只有3個孩子們的生活和教育費。

律師張智尊:「台灣如果他們簽的是分別財產制的話,基本上就是夫妻財產各自賺各自的,離婚的時候,也就各自歸各自的。」以台灣民法來說,夫妻財產分配有三種制度,如果沒有簽任何協議,就預設是法定財產制,離婚時以一人一半為原則,婚後財產的差額,應該平均分配。

由於兩人是在美國登記結婚,律師研判離婚官司應該也在美國打,婚前協議效力要看各州法官判決,至於台灣簽「婚前協議」的風氣,雖然沒有國外盛行,但還是值得注意。

律師張智尊:「契約自主原則雖然是允許你想怎麼簽就怎麼簽,但是還有一個最上位的概念叫做公序良俗,任何條款違反公序良俗都是無效的,例如提到離婚後的子女照顧權分配,已經預設會離婚,就可能構成無效條款,如果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簽定,也可能無效,建議簽署前要找合格律師檢視條文。」婚前協議內容不得而知,但儘管王力宏在外工作賺錢,李靚蕾負責照顧家庭孩子,卻不代表女方無權分享婚後財產,為自己爭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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