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新莊垃圾車女嬰棄屍案,嫌犯陳姓女子今年8月12日清晨6時許,突然感到腹部疼痛,在住處產下一名女嬰,陳女表示女嬰出生時沒有活動跡象,認為女嬰已死亡,於是將女嬰連同胎盤一起放進塑膠袋,拿到定點垃圾車丟棄,隨後騎腳踏車去上班。
清潔人員啟動垃圾車後,裝著嬰兒的垃圾袋恰好掉落地上被發現,嚇得清潔人員趕緊報警處理,案件才曝光。
陳女在偵訊時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依據法醫解剖鑑定,發現嬰兒出生即為死胎,陳女遺棄行為不構成殺人或生母殺嬰罪嫌,也難以認定她棄嬰才導致嬰兒死亡,念在陳女犯後十分懊悔,其丈夫也願意原諒她,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並應支付國庫新台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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