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陳女(中)在家中產下死胎,並將其丟棄於垃圾車中。(資料照)
社會 2021.12.24 11:51 臺北時間

將死胎女嬰丟進垃圾車 新莊母棄屍獲緩起訴1年處分

記者|許行君

攝影|鏡新聞

今年8月12日新北市新莊發生一起棄嬰案,一名年約40歲的陳姓女子,將出生不久的嬰兒丟棄於垃圾車,新北地檢署認為陳女棄嬰時嬰兒即為死胎,不構成殺人等罪嫌,且陳女坦承犯案、非常懊悔,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並應支付國庫新台幣15萬元。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莊垃圾車女嬰棄屍案,嫌犯陳姓女子今年8月12日清晨6時許,突然感到腹部疼痛,在住處產下一名女嬰,陳女表示女嬰出生時沒有活動跡象,認為女嬰已死亡,於是將女嬰連同胎盤一起放進塑膠袋,拿到定點垃圾車丟棄,隨後騎腳踏車去上班。

清潔人員啟動垃圾車後,裝著嬰兒的垃圾袋恰好掉落地上被發現,嚇得清潔人員趕緊報警處理,案件才曝光。

陳女在偵訊時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檢方依據法醫解剖鑑定,發現嬰兒出生即為死胎,陳女遺棄行為不構成殺人或生母殺嬰罪嫌,也難以認定她棄嬰才導致嬰兒死亡,念在陳女犯後十分懊悔,其丈夫也願意原諒她,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並應支付國庫新台幣15萬元。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