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舉右手宣示就職,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和富商好友翁茂鍾,聯手引爆的司法醜聞,27本筆記本讓「百官行述」全都現形。
石木欽也被監察院彈劾,更遭交付懲戒法院調查,24日結果出爐,法官僅判罰他必須繳回一年月俸大約354萬元。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買進翁茂鍾的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之後在104年到105年間陸續賣出。」為何太太買股,狂賺5千多萬,卻只罰石木欽300萬?
法官調查後發現,石木欽跟翁茂鍾的不當飲宴,雖然牴觸法官法規範,但已經超過10年追訴期,換句話說,只有家人透過關係炒股獲利的這一筆,被認定違法,才能加以處罰。
富商翁茂鍾多年來官司纏身,為了解套他找上石木欽幫忙,20多年來不當往來的司法官超過上百位,司法院、法務部今年1月公布調查報告,40名司法官跟翁茂鍾互動頻繁,其中17人交付監察院審查,還有6名法官破天荒被追回「一等司法獎章」。
對比石木欽明明是風暴核心,卻因為多起炒股案超過法律追訴期,因此逃過刑事追查。
石木欽委任律師廖芳萱:「法官本身也應該要有朋友。」石木欽曾透過律師主張法官也要交朋友,還說自己從來不和翁茂鍾討論司法案件,在懲戒法院做出一審宣判後,石木欽再發聲明強調上訴到底。
石木欽質疑,法庭把兒子在104年和105年賣股的獲利行為,跟自己在97年介紹買賣行為,連結在一起,深表遺憾,另外也隔空反嗆監察院,沒有時效適用,明顯不實。
台灣司法史上的最大醜聞,看來並沒有因為一審宣判就此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