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駕撞人致死的黃男,早在2006年、2009年就有過兩次酒駕記錄。
社會 2021.12.27 13:13 臺北時間

3度酒駕撞死孩子媽 殺人、公共危險罪送辦

記者|周婉菱

攝影|謝家麟

酒駕撞死人的黃姓男子,原來早在2006年、2009年就有過兩次酒駕記錄,而且因為交通違規紀錄太多,駕照被註銷,是無照駕駛;沒想到這次他自帶烈酒到咖啡店喝,酒駕上路撞死人,將被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送辦。

酒駕撞死兩個孩子媽媽的黃姓嫌犯,被帶到派出所時,不知道是還在酒醉、還是知道闖了大禍,竟然一度腿軟。

被記者問及:「為什麼要喝酒?」黃姓嫌犯:「對不起,對不起。」面對鏡頭說出對不起,但再多的道歉,也無法挽回他毀掉的一條人命。

26日下午四點,嫌犯就是跟朋友約在這間咖啡廳碰面,沒想到嫌犯自帶烈酒威士忌,一路喝到晚上七點多,開著自己的百萬名車,醉醺醺上路,諷刺的是,咖啡店門口還貼著請勿酒駕的文宣,顯然駕駛視若無睹。

而且警方追查發現,車禍當下還有一名趙姓友人同車,他自稱有規勸,但黃嫌堅持開車,需面臨「連坐罰」,處以最高三千元罰鍰。

高雄市新聞局長董建宏指出:「針對昨晚發生在前金區河東路的酒駕事件,市長震怒,並指示交通局、警察局,必須加強道安大執法,同時儘速研擬相關的修法建議,以確保市民行的安全。」

黃姓嫌犯臉書,前年的耶誕節還寫著「耶誕節要做什麼?當然要喝起來」原來早有酒駕違規記錄,目前無業的他早有酒駕前科,2006年、2009年都有酒駕紀錄,遭註銷駕照,涉嫌無照駕車十多年,這回酒駕撞死人,警方訊後將被依殺人罪、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鏡新聞》提醒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鏡新聞》關心您:酒駕害人害己,勿以身試法。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