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國材29日出席立法院交通委會員,受訪時指出關於酒駕的懲罰有《刑法》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前者會交由法務部處理,至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先前曾在2019年4月針對酒駕加重處罰修法,雖然目前酒駕肇事率有降低,但交通部對酒駕的態度是零容忍,希望能再加重罰則。
至於嚴懲酒駕的修法方向,王國材說明28日的道安委員會議上有提出3個部分,包含酒駕者同車乘客現行的罰鍰為每人6百至3千元,未來希望提高至3千到1.5萬元;若未來酒駕初犯就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即沒入車輛;目前酒駕累犯的定義為5年內的酒駕紀錄,希望未來能延長至10年,若10年內酒駕超過1次便是累犯。
王國材也透露,目前朝這3個方向檢討修法,28日也是首度開會討論,罰鍰金額尚在討論中,但並未說明修法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