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新菸品的出現,對吸引民眾的好奇接觸,甚至於成癮,尤其對青少年非常嚴重。」我國最近一次修正《菸害防制法》已經是民國98年,期間出現不少新型菸品,危害國人健康,因此現在政院拍板,要針對《菸害防制法》全文修正。
蘇貞昌:「這一次的修正,是強化新興菸品管制的法源。」這次修法朝向7大重點,販售部分,未來有新菸品要上市,得先通過健康風險評估,菸盒上的警示圖文得放大到85%,同時禁止使用花香、果香等口味添加物。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添加這個味道,這個是我想,擔心它們引誘青少年的好奇(心)來做吸菸。」
另外針對使用者,禁菸年齡提高到未滿20歲,擴大禁菸場所,也會加重違規吸菸的罰則,同時增訂類菸品定義,不論有無尼古丁,全面禁止電子煙,一旦修法過後,違法製造、販售以及輸入電子煙,最重可開罰5,000萬。
至於另一種市面上常見的加熱菸,則是納管不禁止,不過實際來看兩種菸品的差異,電子煙是使用電子加熱器,液化煙油產生煙霧,內含大量化學成分,而加熱菸則是使用電子設備加熱菸草,因此WHO認定是菸草製品。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治中心主任林清麗:「加熱菸,它已經知道有62種有毒物質,未來你開放加熱菸、禁止電子煙,對於所有年輕族群來講,對所有的人來講,它是同樣的一個購買管道,行政院竟然跟不上雙北的一個規定。」
但現在有民間團體提出質疑,不管是加熱菸還是電子煙,都會影響健康,不明白行政院的修法準則,行政院修法「一開一禁」,除了吸菸族會有意見,未來真的要取締,恐怕也會碰到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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