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林懷等人2019年12月11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華天大酒店,舉辦「2019湖南台胞年終尾牙聯誼會」暨「湖南省台灣同胞返鄉投票大會」活動,提供免費餐點、住宿,還有價格頗高的抽獎活動,邀請500多名台商及台灣學生,為國民黨及韓國瑜造勢。
檢方並查出,林懷等人另外補助返台投票的機票活動,原價人民幣1,560元,可補助人民幣1,550元,接近全額,而利用這項活動返台的台商約有200多人,涉嫌期約賄選。
林懷等人還分別向長沙市台辦、湖南省台辦申請人民幣50萬元、300萬元補助款,最後收到人民幣29萬元、120萬元,合計約新台幣646萬元,台北地檢署於2020年5月8日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起訴。
17日台北地方法院作出判決,林懷被判處3年10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中國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及湖南衡陽市一家商行的負責人莊垣漳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褫奪公權2年,長沙台協會副會長佟建華、中華婦聯會理事長何建華均獲判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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