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遠洋漁業大國,去年底被外國NGO控涉嫌販售瀕危鯊魚。(資料畫面)
生活 2022.01.25 12:49 臺北時間

台灣遭控販賣瀕危鯊、魚翅 漁業署初步調查「無違規」

記者|張憶漩

去年底有外國保育組織指控,台灣漁業產業管理不當,致鯊魚類海洋漁業資源瀕危,其中特別指出疑似有捕撈瀕危鯊魚「馬加鯊」及「僅割下鯊魚鰭」的違規行徑。漁業署就此迅速啟動調查以釐清事實,25日二度發表調查進度,表示國內販售或出口都符合國際規範與我國法規,但會持續追查是否有不當的「魚翅供應鏈」。

英國非政府組織(NGO)「鯊魚守護者(Shark Guardian)」去年發布「買賣瀕危鯊魚──台灣不可告人之秘密」報告,漁業署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第一份新聞稿中,漁業署說明,我國自2012年起逐步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政策,也陸續修改相關裁罰規定,10年來執行6千多次鯊魚卸魚檢查,違規案件62件,相關行政罰鍰高達9,406萬元,並舉近期一艘我國籍漁船因被查獲割鰭棄身,遭開罰500萬並扣漁業證照16個月,證明我國強力打擊非法漁業。

針對我國業者被控販賣「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二之保育類鯊種,於國內販售或出口,經調查,漁業署當時表示都符合國際規範與我國法規,屬正常商業行為,但會繼續調查。

漁業署今天(25日)再發新聞稿公布初步調查結果,指出海之寶企業股份有限公司(Ocean Treasure Co., Ltd.)被控販賣CITES附錄二保育鯊種之馬加鯊魚翅一節,就目前掌握資料,該公司尚無違規疑慮。至於鯊魚守護者報告指涉我國疑有不當之魚翅供應鏈一節,漁業署表示將分案繼續調查。

漁業署最後強調,我國向來善盡市場國及遠洋漁業船旗國之責任,積極防範國人從事或涉及IUU漁業行為(非法、未報告及未受規範漁業),並確保我國遠洋漁船作業符合國際管理規範,落實鯊魚等各類海洋漁業資源養護管理措施,與國際共同守護海洋資源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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