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院會27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條文,針對精障犯罪者修法,但在野黨立委卻對此抱持疑慮。(資料照)
生活 2022.01.28 14:39 臺北時間

建構社會安全網 立院修「保安處分」安置精障犯

記者|許致誠、顏凱勗

立院27日通過《刑法》修正條文,要補全社會安全網的缺漏,主要內容包括,精障犯罪者偵查、審判期間,可暫時安置到醫療機構,最高上限五年,監護處分每年評估,但沒有延長次數限制,對此在野黨立委抱持疑慮,認為恐怕會變相的終身監禁。

立法院臨時院會27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條文,針對精障犯罪者修法,建構社會安全網,但在野黨卻對執政黨提出的版本不太滿意。

去年九月屏東超商女店員遭精障患者打成重傷,震驚社會,而一再發生的精障犯隨機傷人事件,也引發修法論戰,不過身為被害家屬的立委王婉諭,卻認為新法,對於精障者沒有實質幫助。

這回修法內容包括偵查、審判中,對精障者可以暫行安置,每次六個月,最多不超過五年,除此之外,監護治療維持五年以下,但檢方可以申請延長,雖然要年年評估,但卻取消上限,部分立委認為形同終身監禁。

精神科醫師認為,類似鐵路殺警案的重大刑案,只是少數個案,但修法後一視同仁,把精障犯利用監護方式變相關押,或許符合社會期待,卻未必能真正解決精障者的疾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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