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2022.02.08 20:12 臺北時間

直播不退貨槓賣家 法官打臉館長判退款

記者|徐敏娟、施幼偉

新北市一名方姓男子,去年1月在館長的電商購物網站,預購一隻手錶,也付了錢,但之後,方姓男子想退貨卻遭到拒絕,雙方因此告上法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館長這邊的禁止不能退貨規定不合法,判決館長敗訴,必須返還對方買手錶的錢。

去年8月「館長」陳之漢架設電商網站,除了賣衣服,也自拍廣告賣手錶,沒想到卻和消費者發生糾紛,雙方因此對簿公堂。

館長陳之漢2021年6月20日曾說:「你如果認為我的東西不好,你不要買沒關係。」就是這段去年6月館長在網路上的直播影片,成為官司導火線,因為館長承諾可以退貨,但過沒幾天又反悔,館長陳之漢2021年6月23日說:「預購不能退貨喔,預購都有寫得清清楚楚,你不要跟我講《消保法》,《消保法》是灰色地帶,你預購硬要退的話可以,我們上法院談。」

原來方姓男子去年1月在網路預購館長賣的限量手錶,錢也匯了,8月底之前會到貨,但就是同年6月,方先生不滿館長直播內容,想退貨,卻還是收到手錶,調解不攏對館長提告,再加上館長態度反覆,讓他不能接受。

當事人方先生表示:「他說你不喜歡、今天不支持他就可以退貨,就說那個東西是客製化他不讓你退貨,不讓你退貨是實體店面才可以這樣子做。」

其實館長的網購網站裡,明文規定預購商品只要下單付款,就不能退、也不能換,甚至還強調是客製化商品,不適用《消保法》的7天鑑賞期,不過這說法被消保官打臉。

新北市府消保官主任王治宇:「這個衣服只有你能穿,如果說擴張一點的話,就是說這個東西可能有繡名字,如果都不是的話,它這個是業者自己訂的條款,不能用特約來排除,所以它這樣規定是無效的。」

不只消保官認定,這網購規定不合法,現在一審判決也出爐,法官判惡名昭彰購物網必須退回買手錶的錢,不過館長還可以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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