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爆出爭議的「胖達人手感烘焙店」麵包連鎖店,背後經營公司為「生技達人公司」,股東有小S丈夫許雅鈞,小S亦曾為其站台,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整理資料後,向該公司提起千人團體訴訟,並要求小S負連帶賠償責任。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產品確實涉廣告不實,雖未危害食安,卻讓消費者在得知吃進添加物後陷於健康疑慮,引起精神不安與嫌惡感受,應賠償897位消費者每人6,000元,其中包含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38萬2,000元。
小S部分,一審認為,小S僅無償出席台中、高雄店開幕活動,以消費者身分表達品嚐後的評價,並不知曉香精和酵母等爭議,生技達人公司亦未將小S推薦影片在門市內播送,不算正式廣告代言,不構成《公平交易法》的「薦證」責任,因此免賠。
案經高等法院審理,二審雖判生技達人敗訴,但賠償金額減為342萬8,636元,有資格獲賠的消費者人數減為864人,每人平均獲賠不到4千元,可上訴;小S部分維持一審判決,無責免賠。
胖達人案另衍生內線交易案,小S丈夫許雅鈞獲判無罪,公公許慶祥等人獲緩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