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一名5個月大的女嬰,腋下、胸部多處瘀青,家長前往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發現女嬰遭黃姓托育員不當對待,社會局對黃姓托育員裁罰6萬元、公告姓名,且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之工作人員。
不過近日有家長找到新的監視畫面證據,發現不當對待嬰兒的托育員不只一人,家長表示,托育員會將哭鬧的嬰兒帶到拍攝不到的死角空間,隨之而來的是「蹦蹦蹦」的聲音,伴隨著嬰兒的哭鬧慘叫聲,讓家長心疼又氣憤。
對此,盧秀燕18日下午率領社會局長彭懷真、法制局長李善植、新聞局長鄭照新、社會局副局長陳仲良等人出席記者會,在鏡頭前鞠躬致歉。盧秀燕表示,已要求社會局21日前調查清楚並提出報告,進一步對失職人員提出懲處名單。
針對受害家屬,盧秀燕要求法制局、社會局給予法律扶助,社會局將針對相關機關持續追究責任,並檢討裁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盧秀燕說,過去發生類似事件,社會局第一次裁罰6萬,實在不符社會期待,社會局將聯合法制局檢討裁罰基準,提高罰鍰金額、加重罰則。
盧秀燕也強調,托嬰中心的相關人員,涉及故意傷害罪及強制罪等刑事罪,將移送檢方進一步調查釐清,對於在場坐視不管的失職人員,也會一併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