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診所都是像這樣子設在一樓的店面,進來以後是掛號櫃檯,再往裡面走的話才會進到獨立的診間,而旁邊則是有大概8個座位的候診區,接下來經過一個人寬度的通道以後,走到最底的部分會進到廁所的地方。整個診所大概就是20坪而已,現在卻收到衛福部來函通知,要求診所要設立無障礙廁所。
衛福部去年12月20號公布的「醫療機構設置」預告草案,要求新診所必須設置身障人士友善廁所,診所空間300平方公尺以下,在馬桶旁兩側加裝扶手;300到1,000平方公尺,門寬要80公分以上,不能有凸起門檻,廁所內迴轉空間也要120公分以上;空間更大的診所要求又更高,必須設立符合全規範的無障礙廁所1間以上。
為身障朋友們打造友善空間,立意良善,只不過無障礙廁所改建後,診所內空間勢必得再縮減,部分基層醫師有意見。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便指出:「診所很多的空間是小的,有些小診所連廁所也不見得有,如果今天這個設計這個殘障廁所是必要的,那麼應該要要求所有的商家應該要設置殘障廁所。」
基層醫師指出實務上執行難度並不小,因為社區診所空間本來就有限,還有許多診所店面是租來的,房東不給隨意改建等都是問題點,可能造成新診所難以開業。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理事長劉金鐘不解:「我們一直沒有辦法了解到他們(醫師)的核心問題困難點在哪裡?(猜測說)將來租房子的時候會覺得、或許會惹上一些麻煩?」身障聯盟強調,草案內容並不是強制要求所有診所都必須裝設全套無障礙廁所,針對空間小的診所,只要求在馬桶旁兩側加裝扶手,不算太困難。
面對醫師、身障團體意見喬不攏,醫事司表示,將持續溝通,找出最好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