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民雄鄉秀林國小校長確診,曾與縣長翁章梁、立委陳明文出席民雄鄉公所村鄰長聯誼餐會,對此,衛生局緊急通知翁章梁及大約140名國中小校長,及該個案任職國小約300名師生進行採檢,學校也要停課10天。而翁章梁、陳明文也發表聲明,表示篩檢結果為陰性。
不過嘉義縣議員詹琬蓁,20日晚間在臉書貼出民眾提供的照片,照片顯示陳明文出席新港鄉姐妹連線婦女權利協進會會員大會,在致詞時還將口罩脫至下巴,而台下的民眾則大多數都沒戴口罩,她質疑:「大家看得出來脫口罩說話的人是誰嗎?如果我沒記錯,不是昨天(19日)才採檢完?」
詹琬蓁指出這幾天許多民雄地區的民代、地方仕紳,因為民雄鄉秀林國小校長確診案被匡列通知去做PCR篩檢,有的需要隔離、有的需要自主健康管理。由於防疫規定是採檢完3天內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且須全程戴口罩,對於陳明文19日公布採檢結果,20日就參加公開活動、且將口罩脫至下巴的舉動,顯然已有違反相關規定之嫌。
對此,陳明文20日深夜在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出席公開活動,違反「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鄭重向社會各界致歉,自己已經向立法院請假一天,在家自我健康監測,也會在21日一早主動向嘉義縣衛生局提出違反事宜並放棄陳述意見,直接接受處罰。
針對此事件,陳時中21日在立法院受訪時回應,「自主健康管理的時候,看他脫口罩的時機是否符合我們的要求;第二個,在自主健康(期間),都是盡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是跟不特定的接觸,這我們希望能避免。」
衛生局長趙紋華21日表示,陳明文19日做完PCR採檢,20日出入公共場所未戴口罩,21日上午陳明文委託同仁申請自我處分並要求採最高罰則,衛生局已受理並完成相關行政程序,依《傳染病防治法》36條同法70條,裁罰最高罰鍰1.5萬元。
陳明文臉書全文:
針對本人今日(3/20)出席公開活動違反「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一事,本人在此鄭重地向社會各界致歉。
為符合「COVID-19採檢後注意事項」,採檢後三天內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及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規定,本人明日(3/21)已向立法院請假一日,在家自我健康監測。
此次個人疏失造成社會各界紛擾,本人認為理應受罰,於明天(3/21)一早將主動向嘉義縣衛生局提出違反事宜並放棄陳述意見,直接接受處罰。日後本人定會全力遵守相關規定,配合政府落實防疫政策。
阿文再次跟大家抱歉!
★《鏡新聞》提醒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