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駕駛或乘車民眾,開車時都應該要好好繫上安全帶、保護自己,但不過卻有民眾在車子行駛的時候,不過是把手往後擺了一下,居然就遭到開罰。民眾在行駛途中,因為背很癢、抓了一下,沒想到抓癢的瞬間被拍下來。罰單上面寫著「未依規定繫安全帶」,國道警方認定,安全帶繫在腋下不符合安全規定,依法開罰。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安全帶)可以依身形進行位置的調整,但是仍然要置於手臂之上,如果突然發生緊急煞車等狀況,可能會減少保護效果。」
國道上別違法!警察可能會用「雷射測速槍」,只要輕輕一扣扳機就能測速,運用雷射光一打到車後再反射的原理,短短2、3秒就能掌握車速,重點是還能錄影。警察執行「抓未繫安全帶違規」時,常常站在陸橋上,因為從制高處往下看,車內狀況一覽無遺。
這一次民眾因身形嬌小,無法從前面繞過安全帶抓癢,但民眾日常就要繫好安全帶再上路,才能安心又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