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橋頭地檢署2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21日搜索興達電廠簡姓、田姓電氣組2名變電一課員工,及案發當天的開關場控制室值班主任李某住處及辦公處所,通知到案說明。
經橋檢調查,3日上午8時50分許,簡姓、田姓員工打算測試DS3541(隔離開關)時,疑未確實檢查相連接GCB3540(高壓電斷路器)內SF6(絕緣氣體六氟化硫)充填狀況,就在斷路器未充填絕緣氣體狀況下,要求李姓主任開啟測試,導致隔離開關發生爆炸,才會造成設備毀損,引發停電事故。
檢方漏夜複訊後,認為3人涉犯《刑法》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訊後分別諭知15萬元交保。
興達電廠開關場事故釀全台大停電,全台549萬戶受影響,幾乎波及全台,造成各行業大損失。台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洪信旭指示民生專組啟動民生平台機制,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成立專案小組,釐清事故發生可能原因、停電狀況及是否涉有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