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建案若有廣告不實或有誤導消費者認知等狀況,最高可處罰2500萬元,此次稽查即發現4個建案業者有此現象,後續將由地方政府於7日內要求業者說明,如經釐清有廣告不實、引人錯誤等情形,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
此次稽核最大宗案件為,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總計23件,將依相關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逾期未改善者將禁止使用無合法文件的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
另有12個建案的購屋預約單(紅單)有違反不得約定不利於消費者等規定情形,像是約定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就沒收定金等,同時也發現有買受人違規轉售紅單的情形,上述情形將會按戶處罰建商、買受人15至100萬元。
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定型化買賣契約規定共計有7個建案,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或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違規戶數每戶處罰建商6至30萬元。
內政部表示,未來除由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外,內政部也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進行不定期聯合稽查。民眾在購屋前也可以依照這些稽核事項小心求證,避開購屋陷阱。
最後,內政部呼籲業者切莫執迷不悟、惡意違規,並要求縣市政府應從重處罰不得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