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台北車站M1出口。(示意圖/翻攝自台北大眾捷運官網)
社會 2022.04.12 17:36 臺北時間

北捷保全勸架反遭乘客盯上 噴辣椒水反制「緊急避難」不起訴

記者|徐如奕

徐姓男子在捷運台北車站與蔡姓男乘客發生糾紛,呂姓女站長獲報後率吳姓男保全上前勸架,並帶蔡男先行離開,徐男卻緊追在後,吳男只得噴辣椒水反制,導致徐男眼睛紅腫發炎。事後徐男向蔡男、吳男、呂女提告傷害及強制等罪,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吳男行為符合「緊急避難」規定,依法不罰;蔡男及呂女則不構成犯罪,12日將3人處分不起訴。

不起訴指出,徐男在2021年12月2日於捷運台北車站內,遭跑下樓梯的蔡男撞上,他不滿蔡男沒道歉而上前理論,兩人進而發生口角衝突。

呂女、吳男獲報前往勸架,見徐男情緒激動,因此計畫帶蔡男先行離開,不料徐男仍緊追在後,甚至步步進逼,吳男只好朝徐男噴辣椒水反制,徐男因此眼睛紅腫發炎,事後驗傷報警,並提告蔡男、吳男涉犯傷害罪,另控呂女涉嫌強制罪。

北檢受理後展開調查,但因徐男無法舉證傷勢,且站內監視器未錄到相關影像,檢察官最後以罪嫌不足處分蔡男不起訴。

至於呂女、吳男部分,檢方認定呂女是因執行職務而調解乘客糾紛,故不構成強制罪,另調閱站內監視器和吳男配戴的密錄器後,發現徐男當下不斷逼近,阻礙蔡男離開,吳男噴辣椒水反制的行為符合《刑法》「緊急避難」規定,依法不罰,因此將呂女、吳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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