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女與先生2021年1月結婚,不過為了隨時掌握先生巫男的動向,竟私自開啟先生手機中的Google地圖「位置資訊分享」功能,並將行蹤分享到自己手機上,然而巫男卻對此事渾然不覺,趙女還將此「追蹤祕招」分享給友人江姓男子。
江男去年4月與巫男一起吃火鍋時,藉故向巫男借手機來用,確認到趙女仍持續透過Google地圖的功能暗中監視,江男當下幫忙把該功能關掉,也在1個月後忍不住告知巫男被暗中追蹤一事。
巫男得知後認為隱私未被太太尊重,怒不可遏之下雙方大吵,甚至新婚不到1年,同年9月就因感情失和而離婚,最終男方還以妨害祕密罪將趙女告上警局。趙女則在檢方偵察時,辯稱並非無故窺探他人活動,而是遭老公家暴,為了能事先做好準備不被打,才想知道巫男何時會出現,於是私自打開定位功能。
最終趙女因巫男跟江姓友人所提供的對話紀錄截圖,而被證明確實有偷開定位分享之行為,罪證確鑿,檢方偵結後依妨害秘密罪第315-1條,「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起訴趙女,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Google地圖於2017年推出「Google位置資訊分享功能」,可藉此分享自己的即時位置資訊。不過有些人不熟悉該項功能,而如本案一般被悄悄追蹤,建議經常至Google地圖,打開「位置資訊分享」,確認目前是不是有移動方式、所在地點等資訊被分享出去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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