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5日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第3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
交大說明,所謂「緊靠」是指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30公分,當機車依上述規定停放時,不論車頭朝內或朝外,皆未違規。但依同條規定,當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交大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若沒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停放,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的罰鍰。
記者|徐如奕
日前有網友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章詢問,「白牌機車停車,車頭朝外有罰則嗎?」引起正反兩派討論,有人認為車頭朝向哪邊,是個人的停車習慣,也有許多人想知道是否違規。對此,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機車若依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等規定停放,無論車頭朝內、朝外,都未構成違規。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5日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第3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
交大說明,所謂「緊靠」是指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超過30公分,當機車依上述規定停放時,不論車頭朝內或朝外,皆未違規。但依同條規定,當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交大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若沒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停放,駕駛人將被處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