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起全台部分高中職以下學校,實施遠距教學一週,而12歲以下學童需要成年人照護,家長需要請假回家照顧,勞動部表示,若家長申請「防疫照顧假」照顧小孩,因疫情無法歸責雇主,所以防疫照顧假不會強制雇主支薪。
而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勞工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要親自照顧者,也能申請「家庭照顧假」,1年可請7天,薪資依照事假給薪,和事假合併1年不能超過14天。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勞工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可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除了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之外,勞工也可運用特休、事假等,回家照顧小孩。
另外,雇主如果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有支薪,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當年度所得稅申報,可就支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薪資費用的200%,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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