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 2022.06.03 13:04 臺北時間

新北市提供「81分鐘」錄音檔 恩恩爸拒聽

記者|陳采沂、甘涵仁

中和2歲男童恩恩案延燒,恩恩父親林先生2日上午到新北市府索取相關資料,原本希望取得消防局與衛生局的相關通聯錄音檔,最後卻只拿到妻子與消防局通話的逐字譯本,讓恩恩爸爸相當失望。對此,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回應,因為錄音檔涉及當是消防人員的隱私,因此以「現場聽取」為原則,也就是不能讓恩恩爸帶回家聽或複製,這讓議員不禁痛批新北市府「難道有鬼?」才不敢提供錄音檔。

恩恩爸爸林先生:「我看到他們給我的檔案才發現,他們只願意給我譯本,什麼叫譯本,就是錄音檔抄錄下來的對話記錄,不肯給我(帶回家)聽,原始的錄音檔,也不肯給我複製帶走。」一早特地從新竹北上,直奔新北市政府,恩恩爸爸林先生難掩失望,因為向市府要求拼湊真相的錄音檔,沒想到最後竟變成10多頁的逐字稿。

恩恩爸爸林先生:「就像1922一樣很乾脆就是,我要的錄音檔,你就放在隨身碟裡給我,那他們拒絕我的原因是因為,他們援引的規則或者法律,就是隱私權,消防局專線...(哽咽),人員的聲紋的隱私權,不能給我,真的要聽來他們家聽,或是他拷貝出來放給我聽,就是不能給我複製跟抄錄,只給了我這譯本,可以這樣做嗎,我不知道,這大家自有公評。」

明明前一天,新北市長侯友宜不是才親自出面掛保證,已經責成衛生局和消防局整理好資料,一定讓恩恩家屬能充分了解整個相關資訊,難道說話不算話嗎?新北市衛生局長陳潤秋:「這資料裡頭內容是包括通聯記錄,還有我們橫向的一些聯絡,那還有就是恩恩爸爸這邊要求的,我們在119這一邊,他的一些這個通話的內容。」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因為119的報案電話本身,因為涉及到這個雙方各自的問題,那過去除了司法單位來調閱之外,一般我們碰到類似的陳情案件,我們都是經過雙方當事人,所謂雙方當事人就是,打電話的人跟我們受理人同意之下,我們在『現場來聽取』作為一個原則。」(完整版請觀看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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