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因超商店員規勸而惱怒行凶。(翻攝畫面)
社會 2022.06.14 12:18 臺北時間

【快訊】超商傷眼案嫌涉傷害、重傷害2罪 一審被判5年

記者|張憶漩

去年震驚全台的超商傷眼案,判決今天(14日)出爐,屏東地院以傷害及重傷害罪,判處施暴的楊姓男子5年徒刑。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去年9月下旬,屏縣高樹鄉新南村一名51歲的楊姓男子因坐在超商店門口抽菸,潘姓店員請對方戴好口罩,並勸導他到其他地方抽菸,不料楊男惱怒,衝進店裡徒手且反覆攻擊店員,導致後者眼睛重傷,險些失明,住院5週才出院。

去年楊男被逮後,即送入醫院進行強制治療,出院移送屏東地檢署時,見到媒體鏡頭還比出中指問候。

遭攻擊的超商店員仍有漫漫復健路要走。(資料畫面)

除了超商攻擊案,楊男在去年6月還持刀砍傷與楊母有過節的婦人,楊男落網時主張精神失常,不過經兩次精神鑑定,認定其行為時有辨識能力,屏東地檢署3月偵結,依殺人未遂、重傷未遂等罪嫌起訴楊男,屏東地院今審結,依重傷害和傷害2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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