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60歲蔡男持BB槍想射擊從家裡跑掉的寵物雞,過程被路人拍下並報警。(翻攝畫面)
社會 2022.06.25 16:23 臺北時間

飼主「持BB槍射擊」逃家寵物雞 一舉涉2法規「恐吃20萬罰單」

記者|林坤緯

不論目的為何,都不該對家中寵物動粗。桃園市一名60歲蔡姓男子,因家中飼養的3隻寵物雞逃脫,找到其中2隻雞以後,竟欲以BB槍打昏牠們並帶回,沒想到被路人拍下「行凶畫面」並檢舉。雖然飼主供稱只是為了好玩,也沒有射中雞隻,但此行為已經一舉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與《動物保護法》。

蔡男家中以觀賞用為目的,飼養了9隻日本矮雞作為寵物雞,未料21日其中3隻趁機飛離雞舍,蔡男於中壢區環北路附近停車場花圃內發現其中2隻,當下竟拿BB槍開槍攻擊雞隻,想打暈牠們後帶回,所幸行經附近的路人見狀嚇阻,還拍下行凶畫面跟報警。警方獲報後前往現場,不過蔡男已經離開,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並鎖定犯人。

23日蔡男接獲警方通知並到案說明,蔡男表示,21日下午因窗戶的縫隙開得太大,有3隻雞「逃家」離開5樓頂樓的雞舍,從自家一路追了200公尺後,才在環北路停車場發現其中2隻正在花圃上悠哉散步,自己是為了活捉寵物雞,才拿BB槍想打昏牠們,並辯稱「純粹只是好玩」,並沒有射中雞隻。

蔡男於頂樓雞舍飼養9隻寵物雞,其中3隻於21日「逃家」。(翻攝畫面)

中壢派出所長蘇宸鋒指出,BB槍雖然沒有殺傷力,但外觀上與真槍幾可亂真,難以分辨真偽,顯然有危害公共安全之疑慮,也對社會安寧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且不論BB槍的殺傷力為何,都不該向無辜動物涉及,蔡男已涉《社會秩序維護法》。

另外,蔡男舉動同樣涉及《動物保護法》第25條,「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相關行為筆錄、影片市政將提供給桃市府動保處,並由動保處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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