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制今年3月上路,除現行加重罰鍰、吊銷駕照,以及道安講習等處外外,主管機關還可公布10年內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30日公布3名酒駕累犯名單,其中邱姓男子於2020年6月19日酒後騎機車,在新北市板橋區大仁街遭攔停,之後又在2022年4月8日駕駛機車在西園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38。
另一名陳姓男子則是於2021年8月24日酒後騎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遭攔停,之後於2022年4月4日駕駛機車在承德路被警方攔下開單,酒測值0.45。
名單中另名林姓男子則3度酒駕拒測,第1次於2019年8月3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遭罰18萬,第2次於2020年6月9日在松智路酒駕拒測,遭罰36萬,第3次於2020年4月28日在基隆路酒駕拒測,遭罰54萬,林男已將前兩次罰鍰繳納結清,3次拒測罰鍰累計高達108萬。
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民眾「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應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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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新聞》提醒您:酒駕害人害己,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