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於6月1日上路,警政署統計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跟騷案相關數據,蹤騷擾案件共受(處)理394件,平均全國每日跟騷案為13件,六都以台北市的65件最多,接著是新北市62件、桃園市39件、及台中市38件,其他縣市最多跟騷案件則是彰化縣的18件,宜蘭縣、台東縣、新竹市各13件。
警政署分析,跟騷行為最大宗是通訊騷擾230次,因現在多以通訊網路聯絡所致,佔全案24.8%,再來是佔22.2%的盯梢尾隨、共206次,以及監視觀察168次、佔18.1%,後兩者皆屬近身跟騷典型行為,而犯案者可分為兩大類,屬於家庭成員或親密關係家庭暴力跟騷案件有190件,另一般關係的性別暴力跟騷案件則計有204件。
警政署表示,針對6月受理案件,總共開立書面告誡273案,聲請保護令136案,且有6件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分別在台北市、嘉義市、南投縣與宜蘭縣各1件,台東縣2件,而羈押獲准案件大多屬家暴跟騷案,例如跟騷法上路當天,宜蘭一位張姓男子因要求與前妻復合狂叩240多通電話、甚至到住處盯梢,屢勸不聽遭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並經地檢署聲請羈押獲准。
警政署表示,《跟騷法》施行後能隨機應變可能發生的疑義問題或緊急個案處置,中央及地方都設有緊急應變小組,逐案管控案件偵辦與被害人保護辦理情形,若遇到有構成要件疑義或查處程序適法性問題,可即時啟動橫向、縱向的聯繫溝通與協助。
6月1日上路的《跟騷法》囊括8種跟蹤騷擾行為,如監視觀察、不當追求、尾隨接近、寄送物品、歧視貶抑、妨害名譽、通訊騷擾、冒用個資等,只要民眾遭到「反覆、持續、與性或性別相關」等上述相關騷擾行為,可報警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