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輿掩埋場爭議不斷,業者21日凌晨3點派出怪手,想清除由反坤輿自救會設置的水泥路障,試圖進場想完成試運轉,引起自救會反彈,沒想到坤輿卻朝民眾噴灑胡椒噴霧、丟擲石塊,雙方衝突一觸即發,互丟椅子,有自救會民眾因此受傷,頭部流血。
前縣長劉政鴻、曾玟學都被坤輿業者噴到胡椒噴霧,劉政鴻痛批坤輿「比暴民還囂張」,曾玟學也在臉書貼出多篇貼文,指出自己被胡椒噴霧噴到後,「當下眼睛痛到完全張不開」,手臂也出現灼燒、刺痛、紅腫的狀況,已經沖了一個晚上的水,「但直到現在被噴到的地方仍然痛的像要燒起來」。曾玟學也曝光現場狀況,表示「上百個黑衣人攻擊鄉親、噴胡椒噴霧」、「現場的鄉親被打得頭破血流」。
對於此次事件,苗栗縣警察局長陳武康21日上午說明,針對坤輿業者人員丟擲椅子、噴灑辣椒水的行為,已由現場員警蒐證逮捕,依妨害公務罪嫌偵辦。
就在流血衝突的同一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21日上午8時宣判,認定縣府做成讓坤輿科技設置掩埋場的行政處分無效。法官指出,坤輿設置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位於山坡地,整體面積合計已逾2公頃,應進行環評。
但坤輿申請許可開發行為時,未實施環評,也沒有檢具環境影響說明書送縣府審查,就進行開發行為,苗栗縣政府應命令坤輿公司,停止在苗栗縣造橋鄉龍昇段15個地號的土地,實施乙級廢棄物處理機構開發行為的行政處分;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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