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玉:「這邊我已經坦承犯行,向所有被害人在這邊致上非常誠摯的歉意。對不起。」3個月前鞠躬道歉,網紅小玉在變臉不雅片醜聞爆發後,首度放低姿態求諒解,希望法官能從輕量刑,21號下午判決出爐合議庭依法判刑5年6個月,不過可以易科罰金,消息一出讓被害人無法接受。高雄市議員黃捷:「司法的判決還是沒有辦法完全弭平受害者的傷痛,因為這些犯罪影片現在都還是在各個網路的空間角落在流竄當中。」
因為販售不雅變臉影片,小玉被依販賣猥褻影像加重誹謗以及非法利用個資罪起訴,一審判刑5年6個月,均得易科罰金198萬元,犯罪所得1200萬全數沒收。立法委員高嘉瑜:「當然這樣子的一個刑罰過輕,也會讓加害者認為說在這樣的法律之下,好像不用被關只要付錢就可以了事,對受害者而言確是一輩子的傷害。」
小玉利用DeepFake軟體把自己變臉換成韓國瑜,更運用這個技術用來將名人的臉製作不雅影片。小玉事件同時催生法務部修法要打擊科技犯罪者,在3月10號行政院通過《刑法》增訂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最重判刑5年,意圖營利最重7年徒刑。網路販售變臉不雅影片,引發喧然大波促使修法嚴懲,刑事方面小玉雖然還可以再上訴,但隨之而來的民事求償恐怕會讓他賠到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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