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叫「三媽臭臭鍋」外送,卻因不滿對方未送至8樓而叫店長登門道歉。(示意圖,非當事店家,翻攝自Google地圖)
社會 2022.07.27 12:02 臺北時間

叫三媽臭臭鍋沒送上8樓 客要求老闆「登門道歉」囚3小時

記者|許行君

台中北屯一名葉姓女子,先前叫三媽臭臭鍋外送時,不滿店家僅將火鍋送到管理室而非8樓住家門口,要求老闆和店長登門道歉,業者也乖乖照做,未料2人到葉女住處道歉完欲離開,葉女竟放話「敢走出這個門,事情就不好處理」,其同夥還出手毆打2人,前後囚禁3個多小時不讓他們離去。法院考量雙方和解,依妨害自由罪判葉女5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

台中一名葉姓女子在2019年6月23日晚間6點時許,打電話向三媽臭臭鍋訂餐,不過因店員送抵時,將火鍋放在社區管理室櫃檯,沒有拿到她所居住的8樓門前,讓她心生不滿,夥同2名男子打電話到火鍋店,要求老闆和店長登門致歉。

火鍋店老闆和店長當晚7點多到葉女居住的社區,道歉完準備離去,不料葉女卻擋在門口,並放話「你們敢走出這個門,事情就不好處理了」,同夥的1名男子更動手毆打2人,甚至揮舞短刀,作勢砍人。

火鍋店老闆趕緊私下打電話求救,葉女等人聽聞警方到場,才放人離開,而這時已經晚間10點多,2名業者因登門道歉卻遭剝奪自由3個多小時,警方事後將葉女及同夥共3人送辦。

葉女到案時坦承不諱,與被害的火鍋店老闆、店長證詞相符,也有手機對話截圖、老闆遭毆傷赴醫院驗傷等佐證。法院審酌,葉女不思理性解決紛爭,恐嚇老闆、店長並剝奪他們行動自由,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並已經和2名被害人和解,對方也表示不願追究等,依妨害自由罪判葉女5月、緩刑2年,應參加法治教育3場;而涉案的2名男子另案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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