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發在2021年5月,雞排妹與網紅陳沂在臉書互嗆,陳沂多次唸出雞排妹之前直撥打給她的電話號碼,而雞排妹也唸了陳沂手機號碼前4碼,後續又在臉書粉專以「色卡」加上「色號」公開6碼,雙方引此互告違反《個資法》。
今天(2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雞排妹也親自到場,她認為自己沒有像陳沂一樣完整地唸出電話號碼,強調自己的貼文內容和陳沂沒有關係,因此不願意認罪,但她願意和解,甚至「可以認罪沒有做過的事情。」
法官問及雙方是否需要安排調解,雞排妹說,她想要重申自己被陳沂言語騷擾超過1年半、快要2年時間,「陳沂不斷用羞辱性言論和粉絲霸凌我,想要利用我上媒體、新聞,浪費司法資源」。並透漏,自己一直都有和解意願,但陳沂卻不想和解,只是想要擁有她沒有的媒體價值,只要陳沂答應不再騷擾,她可以認罪自己沒有做過的事情。對此,陳沂委任律師指出,雞排妹已經完整地公布陳沂的手機號碼,直到現在仍有不明人士打電話或傳LINE訊息騷擾,造成陳沂嚴重困擾。
至今,雞排妹否認犯行,請法院判決,而陳沂目前沒有調解的意願。法官庭末諭知因案件仍有調查必要,移審理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