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颱風來襲或是豪雨過後,常有森林裡的樹木被沖刷到下游河口或是海岸,這些漂流木過去隨意撿拾就會被開罰,現在林務局要鬆綁規定。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變成是,過去是常態地不能撿拾,改成是常態性地可以撿拾。」
過去只有在颱風等重大災害過後,縣市政府標記完具有價值的貴重漂流木材後,民眾才能在1個月期限內自由撿拾一般木材,超過時間就會被開罰15,000元的罰鍰。但是鬆綁規定後,只要在颱風警報發布前,民眾都能自由撿拾一定規格以下的漂流木。
只要是末端直徑小於20公分、長度在2公尺以下,或是重量在50公斤以下,就算是珍貴木材,民眾也能合法帶回家。不只能撿回去觀賞自用,還能做成樂器,許多人眼裡的廢棄物也能再創藝術價值。
林華慶:「這種小型的漂流木,它的撿拾應該是朝除罪化的方向,應該是用比較友善的方式,讓這些在地的民眾有一個所謂的近用權。」林務局提醒雖然規則鬆綁,但只有在國有林區以外的區域才能撿拾,如果木頭上有國有註記也依然屬於國家財產。其他漂流木除了商業用途需要登記外,只要是自用,民眾都能自由帶回家。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