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2022.08.17 14:51 臺北時間

漂流木撿拾規定鬆綁 改「常態性開放」

記者|蔡沁縈、劉威廷

隨意撿拾漂流木會被開罰,但現在農委會林務局鬆綁漂流木撿拾規定,除了商業用需要登記外,只要漂流木上沒有國有註記,而且在颱風警報發布前,民眾都能自由帶回家。

每當颱風來襲或是豪雨過後,常有森林裡的樹木被沖刷到下游河口或是海岸,這些漂流木過去隨意撿拾就會被開罰,現在林務局要鬆綁規定。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變成是,過去是常態地不能撿拾,改成是常態性地可以撿拾。」

過去只有在颱風等重大災害過後,縣市政府標記完具有價值的貴重漂流木材後,民眾才能在1個月期限內自由撿拾一般木材,超過時間就會被開罰15,000元的罰鍰。但是鬆綁規定後,只要在颱風警報發布前,民眾都能自由撿拾一定規格以下的漂流木。

只要是末端直徑小於20公分、長度在2公尺以下,或是重量在50公斤以下,就算是珍貴木材,民眾也能合法帶回家。不只能撿回去觀賞自用,還能做成樂器,許多人眼裡的廢棄物也能再創藝術價值。

林華慶:「這種小型的漂流木,它的撿拾應該是朝除罪化的方向,應該是用比較友善的方式,讓這些在地的民眾有一個所謂的近用權。」林務局提醒雖然規則鬆綁,但只有在國有林區以外的區域才能撿拾,如果木頭上有國有註記也依然屬於國家財產。其他漂流木除了商業用途需要登記外,只要是自用,民眾都能自由帶回家。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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