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至全聯福利中心桃園龜山自強店消費,因不滿店員沒有跟他說「謝謝」,一狀告上法院。(翻攝自Google地圖)
社會 2022.08.22 12:18 臺北時間

店員沒微笑道謝被告上法院 男稱「身心受創」求償2萬5

記者|許行君

桃園一名李姓男子至超市消費,因不滿女收銀員有向其他顧客道謝,但輪到他結帳時,卻沒有微笑跟他說謝謝,因此心生不滿,認為自己「身心受創」憤而提告,向女收銀員要求精神賠償2萬5千元。法官審酌,認為女店員沒有微笑道謝的義務,判李男敗訴。

事發於今年4月16日下午4時許,李姓男子到全聯福利中心桃園龜山自強店買東西,剛好遇到店員推銷特價生鮮魚片,李男便拿取商品排隊結帳,不過卻對女收銀員的服務態度有所不滿。李男表示,女收銀員有差別待遇,向所有人都微笑道謝,卻唯獨遺漏了他,還擺出臭臉。

李男認為,女收銀員的行徑讓他「人格受辱、身心受創、精神耗弱」,且李男還稱自己因此需要吃藥控制,所以憤而向全聯申訴。不過李男向全聯提出申訴後,沒有獲得滿意回應,認為公司擺爛不理,因此一狀告上法院,並向女收銀員要求精神賠償2萬5千元。

案經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定服務業從業人員並沒有以笑臉待客、向顧客道謝的法律義務,僅是商業禮儀的範疇,就算李男所述屬實,店員也沒有犯法,判李男敗訴,需負擔訴訟費1千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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