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2022.08.23 14:41 臺北時間

林姿妙7844萬現金來源不明 8/23遭檢方起訴

記者|曹子涵、洪方生、徐瑋辰

宜蘭縣長林姿妙與縣府團隊涉及貪汙弊案,歷經半年偵查,宜蘭地檢署23日起訴林姿妙,檢方表示,林姿妙從2010年擔任羅東鎮長至今,除了薪資和租金收入之外,另外有7,844萬元沒有合理來源,與擔任公職收入不相當。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弊案,從縣府辦公室到住家數度遭到搜索,檢調偵辦長達半年,23日宜蘭檢方地檢署宣布偵結,確定將林姿妙起訴。

宜蘭地檢署主任檢查官梁光中:「林縣長以及其助理,也就是被告張女士,涉犯了特殊洗錢等罪嫌,除了每月3萬元的租金收入,以及每個月薪資所得約15萬元以外,起訴書附表一所示的現金,總共7,844萬9千元,並沒有合理來源。」

檢察官召開記者說明起訴理由,同一時間林姿妙人在縣政府照常主持縣務會議,面對外界詢問,看不出來心情有受影響。宜蘭縣長林姿妙:「(妳現在心情怎麼樣?)等到看到報告完整後,再向大家報告。」

檢方指控林姿妙涉及多項弊案,包括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羅東鎮公所2019年晚會辦桌布置標案,還有林姿妙多筆財產來源不明,發起大動作搜索。1月13日首度搜索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等30多處所、複訊30多人,檢方同時以證人身份傳喚林姿妙說明。

2月22日再發動第二次搜索,林姿妙從證人身份被改列被告,訊問後以80萬元交保。隨後檢方再度在3月17日,約詢林姿妙和林姿妙兒女,以及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等人,涉弊案情持續擴大發展。8月4日第四度再傳喚林姿妙應訊。

宜蘭縣長林姿妙:「希望檢察官趕快來偵結,還我的清白,我一生實實在在,清清白白。」面對檢方多次傳喚,林姿妙始終強調自己絕對清白。但四度應訊、7個月搜索偵查後,正式遭到起訴,不只林姿妙個人政治信譽受創,更衝擊年底宜蘭縣長選情。

「鏡新聞」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