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消保官表示,針對該活動消費爭議, 5日聯合業者所在地高雄市消保官及文化部、行政院消保處、金管會、台北市文化局等中央及地方機關進行調查,要求主辦方遵守「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須提出處理方案。
斯邦奈公司蔡姓負責人與律師出席會議表示,因票額等資料尚在進行統計中,承諾將在9月8日前,於官網及臉書粉絲頁正式公告相關通案處理方案,消費者預購周邊商品部分則將依《消保法》通訊交易相關規定處理。
另外文化部說明,依據「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業者應確保演出合於宣稱內容,如主要表演人員或主要節目內容於預定表演前發生變動時,消費者得於演出前要求全額退費,未依前項規定通知或公告者,於表演結束後,消費者仍得要求全額退費,故針對未使用票券須全額退費且不得收取手續費,主管機關將繼續釐清業者是否違反相關規定。
台北市消保官表示,自8月26日至9月5日,已受理相關消費爭議案463件,將由北市府文化局函請業者儘速處理,如業者9月8日公告的處理方案消費者仍認未獲妥處,建議刷卡付費的消費者可於活動結束後120日內,洽詢發卡銀行提起爭議帳款賠付申請;以現金方式購票者,則可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台北市消保官提醒,消費者如有與此案相關的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若想提出申訴,則可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線上申訴系統向各縣市政府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