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指出,他在2021年3月和妻子結婚,婚後和他的爸爸、媽媽同住,但兩人經常吵架,妻子還會對他動粗,他受不了到警局報案,回家發現妻子已經離家出走,人夫多次尋找妻子,要求簽字離婚,但妻子一直不出面,因此他決定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夫的媽媽也出庭作證,指兒子跟媳婦的婚姻很多問題,不知道為什麼媳婦要動手打人,媳婦還常偷拿她的錢買東西,有次她燉了一鍋豬腳,媳婦竟在三更半夜把整鍋豬腳吃光,她認為兒子和媳婦的婚姻無法再維持了。而在庭審時,妻子都未出庭,也沒提出任何聲明。
最後法官認為,夫妻已經分居多時,兩人都沒有來往、互動,也沒有任何改善的情況,兩人感情確實已經淡漠,而且女方任意離家出走,遲遲未歸是婚姻破裂的主因,所以判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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