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掌公務人員考績、級俸、撫卹等各機關人事制度的銓敘部21日說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已故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家人提出,以「執行逮捕罪犯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為由申請因公撫卹,銓敘部已於21日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辦理。
銓敘部說明,殉職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於8月22日上午追緝失竊重型機車,遭犯嫌林信吾攜帶刀械頑強抵抗,以當時情境,確對兩人的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且即使已身中多刀,仍與犯嫌纏鬥,最終均因傷重不治犧牲個人性命。
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審閱相關事證後發布結果,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殉職員警凃明誠及曹瑞傑符合法定最高等級的撫卹標準,並決議儘速審定兩案,也向凃明誠及曹瑞傑英勇殉職表達感佩與最高敬意。
台南地檢署偵辦此案,7日火速起訴林信吾,並向法院求處死刑。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林信吾從低管制的外役監脫逃,且犯下重罪,從主觀上來看不願受矯治,客觀上矯治也屬無效,重刑對其來說不足形成威嚇,且無公政公約不得求處極刑的理由,依此向法院求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