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兩公司於2015年6月27日舉辦「彩色派對」,活動中噴灑彩色玉米粉(以下簡稱色粉),由於色粉濃度過高,與高溫電腦燈接觸後引發爆炸,造成15死、471人輕重傷意外。
其中一名薛姓女傷者案發時年僅18歲,全身卻因此事故受有40%至49%面積燒傷、合併0%至9%三度燒燙傷,以及永久性無法排汗等傷害,女子因此向相關人等提告求償1017萬餘元,其雙親則各求償200萬元。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共同舉辦活動,卻未對活動準備合乎期待的安全性,應依《消保法》負連帶賠償責任,呂忠吉為兩家公司負責人,也應依《公司法》負賠償責任,經計算薛女醫療、看護、交通、精神賠償等費用後,認定她可求償449萬5280元。
高院扣除薛女已領取的131萬多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後,判玩色創意、瑞博國際、呂忠吉連帶賠償317萬9842元,及75萬元懲罰性賠償金,共計392萬餘元;薛父則因收到女兒病危通知,精神飽受痛苦,而獲賠5萬元精神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