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調查,吳姓彩妝師得知有學生遭受體罰後,透過社群平台傳訊李女,要她向學生道歉,否則會對外公開,期限一到李女未有任何表示,吳女便在Dcard發文揭露此事,同時附上學生瘀青受傷照片,還將文章轉發至個人IG,引起網友熱議。
事件傳開後,李女在今年5月間召開記者會向學生道歉,並稱是因為過往經驗,誤認體罰可以促使學生進步才這麼做,事後她也表示自己受到網路霸凌,因此提告吳女涉犯妨害名譽、恐嚇、煽惑犯罪等罪。
吳女挨告後,向檢察官提出6名學生的申訴、驗傷單、照片、錄音、影片等證據,以及學生要求李女賠償而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的文書,證明自己的爆料內容並非虛假。
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李女在彩妝界具知名度,開班授課與公眾利益有關,且確有對學生不當體罰情事,顯見吳女並非虛假捏造內容,至於吳女要求道歉否則就要公開此事,因李女仍可自由選擇是否遵從,其自由意志並未遭壓迫,因此認定吳女行為不構成妨害名譽、煽惑犯罪、恐嚇、強制等罪,日前將她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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