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項複決案下修選舉年齡門檻,讓18歲以上的國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參選公職人員等權利。
這項複決案通過門檻極高,至少要有961萬9,697同意票才能通過,不管是藍綠陣營與小黨都全力催票,只要年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受監護宣告者皆具有投票權;2020年蔡英文總統連任時得票數是817萬231票,本次複決案獲得逾547萬票,可惜無法通過,選舉、罷免、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公民複決投票權行使年齡仍維持為20歲,其他公民投票投票權行使年齡為18歲。
2005年修憲正式廢除國大代表,將修憲的主動性、能動性、權力交給全民複決,但當時門檻訂定很高,必須達到全體公民一半同意,此次修憲攸關投票年齡從現行20歲降到18歲,牽動逾41萬名青年投票權,總統蔡英文令民進黨全黨動員力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也表態支持,結果仍無法通過。